放弃政治性的 “国家建设 “目的的超级:FSC

金融服务委员会(FSC)表示,阿尔巴内斯政府应该从其提议的系统目的中删除有争议的标准,即养老金应 “以公平和可持续的方式 “进行投资,以减少其被用于证明政策变化的风险。

财长Jim Chalmers建议在立法目的中加入这些字眼,将有助于使基金在促进住房供应和缓解气候变化的项目中进行 “提高生产力 “的投资。

但是,在其成员中包括几个零售养老基金的FSC表示,将它们纳入其中是政治性的,而不是真正反映了养老金制度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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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委员会的CEOBlake Briggs在该集团提交的关于该政策的咨询意见所附的一封信中告诉财政部,”设立退休金是为了给澳大利亚个人消费者提供退休收入,”。

“包括’公平和可持续’的概念偏离了这一主要目标,说的是其他政府目标,而不是制度本身的目标。”

Briggs先生说,这些话向消费者表明,政府认为进一步增加养老金的税收是必要的。Chalmers博士已经公布了计划,将对超过300万元的养老基金余额的收益支付双倍的税。

“FSC建议删除’公平和可持续’的说法,以减少政策变化的风险,这些变化偏离了主要目标,破坏了公众对养老金制度的信心。

“在目标中包括’公平和可持续’的术语,也向消费者发出信号,即政府认为对养老金储蓄进一步增税是必要的。”

大多数基金以前也说过,他们的首要任务是使成员收益最大化,而不是 “国家建设”,而前银行家大卫-默里在查莫斯博士首次建议在定义中使用 “公平和可持续 “时,警告说决定投资 “不是政府的职责”。

FSC还呼吁将这一目的写入独立的法律,而不是作为现有法律的附加条款,以确保它不会 “淡化现有的养老金受托人义务”。

此前,有基金公司担心,拟议的目的可能与他们为成员的最佳财务利益行事的最终职责相冲突,尽管查莫斯博士坚持认为这一义务仍将是第一位的。

FSC提交的材料包括金杜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建议,即存在 “真正的法律风险”,将该目的立法纳入现有的《养老金行业(监督)法》会损害这些职责。

它指出法定解释规则要求根据立法的其他部分来解释法案中的条款,并指出 “有可能将养老金的目标与SIS法案的目标条款相混淆”。

财政部在咨询中征求了利益相关者对该目的应作为独立的法案还是作为现有法律的一部分进行立法的意见。

澳大利亚养老金受托人协会也呼吁政府在上周提交的咨询意见中明确说明该目的将如何与《SIS法案》互动,并说明它不会与最佳财务利益责任相矛盾。

工党提出的完整定义是:”养老金的目标是以公平和可持续的方式,在政府的支持下,保留储蓄,为有尊严的退休生活提供收入”。

FSC的意见支持为养老金系统的目的立法,说它将 “成为政策发展的支柱”,并确保未来的法律与它的基本目标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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