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只剩下你一个人时,如何处理你的SMSF?

问:你最近的文章(如何在你死后给你的配偶留下更多的东西)关于如何处理两个成员的自我管理的养老基金中受托人的死亡,提出了另一个问题。那就是,SMSF不能只用一个受托人来运作。对于剩下的受托人来说,有什么最好的选择,你有多长时间可以为澳大利亚税务局做好准备?理查德

答:自我管理的养老基金可以作为单一成员的基金运作,即由于一个成员的死亡而导致两人的基金减少。专业超级顾问公司(The Professional Super Advisers)的North Sydney理财规划师凯文-史密斯(Kevin Smith)说,如果基金有一个公司受托人(作为受托人的公司),这可以以相对简单的方式发生。

虽然你提到的文章没有具体说明SMSF的两个成员(他们询问根据有约束力的死亡福利提名将他们的养老金留给对方)有一个公司受托人,但提问者说他和他的妻子是SMSF的董事就表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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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密斯说,你只能在基金有企业受托人的情况下担任SMSF受托人的董事。在这种情况下,其中一个好处是可以将SMSF作为一个单一成员的基金继续使用,并减少麻烦。

这与个人成员受托人的另一种SMSF结构形成鲜明对比,在这种结构中,任何希望在成员死亡后继续基金的人都面临着更复杂的情况。除其他事项外,这通常会导致幸存的成员将基金结构从个人受托人改为公司受托人。或者,他们可以任命另一个人,有两个个人受托人。

当SMSF有个人受托人时,所有的投资和其他交易都必须以所有受托人的名义 “作为受托人 “进行养老基金的名称。

如果受托人死亡,他或她被另一个个人受托人取代,他们各自的名字必须相互替代,这项工作可能涉及耗时的文书工作和法律文件的调整。

史密斯说,如果一个基金有一个公司受托人,就任命新的受托人或重新命名投资而言,你不需要直接做什么,因为所有投资都在公司受托人的名下。当然,你将需要通知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负责监管公司)董事的变更。

您需要考虑的是,配偶的养老金将如何加入您的养老金,以及这是否需要对未亡配偶的退休储蓄进行任何转移余额上限调整。

问:我丈夫和我有一个自我管理的养老基金,在北昆士兰拥有一个住宅投资单元。我们在参加了一个研讨会后,成立了该基金来购买该房产。这是个糟糕的投资,一年多来我们一直在努力出售。它的价值比我们买的时候少了30%,而且把它放在SMSF里要花很多钱来经营,特别是它有抵押贷款。我们有另一处房产,我们准备出售。我们可以按估值从基金中购买SMSF的房产吗?我们将清除房贷,在养老金之外拥有它,然后关闭基金。戴尔。

答:是的,您和您的丈夫可以从您的自我管理基金中购买投资性房产,并将其作为养老金以外的一项投资。

SUPERcentral(Townsends Lawyers的SMSF咨询部门)的执行顾问Michael Hallinan说,假设外部超级财产的收益足以为这次购买提供资金,就没有反对成员从他们的SMSF购买资产的Superannuation Industry Supervision(SIS)法案理由。

重要的是,购买价格必须是房产的市场价值。这需要由有执照的估价师出具的估价报告来支持。

Hallinan说,与基金从成员(或相关方)收购资产有关的超级规则规定,销售价格必须是公平的(因此需要评估报告),销售条款也必须是公平的(也就是根据正常的转让条款)。必须注意该交易符合你的养老金的最佳财务利益,而不是以任何方式有利于你个人。

这表明,一旦该住宅单元被SMSF出售并解除房贷,SMSF的唯一资产将是现金,然后必须支付给另一个养老基金,作为养老基金清算后对你和你丈夫的利益转移。

Hallinan说,另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出售SMSF住宅单元很可能会产生资本损失,如果你对SMSF进行清算,你将不再有结转这一损失的可能性。

如果你确实有结转的损失,这可以抵消未来的应税资本收益。也就是说,仅仅为了抵消结转的资本损失而维持SMSF的成本可能会超过维持SMSF的未来利益。

你必须牢记的另一个税务考虑因素是,你出售的外部超级物业可能需要缴纳资本利得税。

另一个值得考虑保持SMSF的原因是,你在你提到的研讨会上得到的建议是否有缺陷或不完整。如果是这样,你也许可以寻求赔偿–可能通过法庭诉讼或通过向澳大利亚金融投诉局(AFCA)投诉。但是,你的SMSF遭受损失的事实本身并不足以证明建议有缺陷。

根据AFCA的说法,有些事情你不能向它投诉,包括如果你的投诉只涉及资产的投资表现。

然而,也有一些例外情况–例如,如果投诉涉及不披露或虚假陈述。但你必须提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论据来证明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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