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化SMSF受托人的选择

自我管理的养老基金以其目前的形式存在了20多年,并被证明是人们管理其退休储蓄和投资的一个流行选择。

然而,由于许多SMSF是在20世纪90年代和21世纪初建立的,一些受托人正在老化,现在需要看看他们对如何管理基金的选择。

经营SMSF可能是复杂而耗时的,需要了解合规和监管要求、金融市场和税收问题等等。除此之外,还需要考虑到管理SMSF的规则的不断变化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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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纪越来越大的受托人可能希望减少他们的责任。有些人可能由于健康和精力下降或持续的疾病–特别是丧失精神能力–而无力管理基金。

这是一个问题,因为SMSF的一个核心要求是所有成员都是受托人。

特别是,对SMSF负有主要责任的成员的死亡可能是一个大问题。这时,死者的部分或全部福利可能要以一次性死亡福利的形式支付。

如果没有一个具有正确知识和经验的人作为受托人,那么一个高质量的SMSF可能会变成一个管理不善的基金,并为剩余的成员造成财务困难。

随着年龄的增长,那些正在为他们的SMSF寻找选项的人可以考虑。

結束基金。如果受托人不想再经营基金,一种选择是将其清盘,并获得一次性的现金支付或将余额转移到零售管理的养老基金。随着受托人年龄的增长,这可能是一个好办法。

增加下一代人。继承计划是另一种选择,即创始成员的子女成为基金的成员。随着时间的推移,基金的日常运作和管理可以由这些年轻成员接管。这种选择可能会变得更加普遍,因为SMSF现在最多可以有6个成员,而不是以前的4个限制。

SMSF可以以两种模式运行,以适应那些仍然处于积累阶段的人和那些处于养老金模式的人。对于许多SMSF受托人来说,这种方式具有将其保持在家庭内部的吸引力。

任命一个替代董事。受托人可以辞职并任命他们的持久授权书来担任SMSF受托公司的董事。这使得年长的退休人员可以从他们的角色中退下来,用一个可信赖的代表来接管作为基金受托人的责任。

如果SMSF的受托人是个人而不是公司,个人受托人也可以指定一个持久的授权书来代表他们行事。

任命一名候补董事。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任命一名候补董事,代替那些无法履行受托人职责的人行事,例如,由于疾病或精神上无行为能力。

这种选择只限于那些有公司受托人的基金,因为信托法一般不允许个人将这些责任转交给另一个人。在这种情况下,用公司受托人取代个人受托人可能是明智之举。

成为一个小型的APRA基金。这是一个不太常见的选择,但也值得考虑,特别是对于那些仍然希望在选择投资方面有发言权,但不再想处理责任的人来说。

它的运作方式是将托管权移交给经批准的受托人,由APRA取代ATO作为监管机构。经批准的受托人不是基金的成员,如果受托人的职责变得过于繁重,允许成员放弃这些职责。

所有这些选择都有优点和缺点。但它们为那些年龄越来越大,不再希望承担管理基金的责任的人提供了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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