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列塔尼-希金斯控诉澳大利亚联邦调查局非法向辩护团队披露其性侵犯case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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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向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局提出的正式投诉,在一名被控性侵布列塔尼-希金斯的男子的case中,受保护的证据–包括咨询记录和录像–被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局非法披露给了被告。

在上个月早些时候,辩方提出无限期推迟审判,或者由于不利的宣传而暂时推迟审判,这一消息是已经成为一个复杂而有争议的法庭case的最新转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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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首都地区最高法院首席法官Lucy McCallum对该申请的决定预计将持续数周。

对被告人的审判定于6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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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金斯女士上周向澳大利亚联邦调查局提出了正式投诉。

希金斯女士在投诉中说,澳大利亚首都地区检察院院长Shane Drumgold曾让她知道澳大利亚联邦调查局 “非法向作为证据的辩护律师披露受保护的材料,包括两年的保密咨询记录和我的首席证据访谈的视频记录”。

“自此以后,澳大利亚首都地区检察长一直与澳大利亚联邦调查局的不同成员保持定期联系,以确定这一违规行为是如何发生的,以及在谁的授权下发生的”,投诉继续说。

“这还没有产生任何令人满意的结果,对我的个人健康产生了重大影响”。

公诉人向希金斯女士提供的、澳大利亚广播公司看到的与澳大利亚联邦调查局的电子邮件通信摘要显示,德鲁姆戈尔德先生对警方在试图澄清辩方没有获取被非法移交的材料以及采取行动要求归还这些材料方面的迟缓表示不满,他对此越来越不满。

Higgins女士在她的投诉中说,她被告知 “我有理由根据《1991年证据(杂项规定)法》提出投诉”,因为 “性侵犯咨询记录受到[该法]第79A条的保护,使其受到第79D条的豁免,需要根据第79E条的许可才能被披露。”

她的投诉说,虽然被告 “有权获得一份笔录的副本”,但被告 “只能获得录音”,而且只有在根据该法特别申请后才能获得。

除了非法披露受保护的证据外,澳大利亚首都地区检察长德鲁姆戈尔德先生向希金斯女士透露,警方直接将辩护状交给了辩护律师,绕过了通过检察长交接的要求。

Drumgold先生向Higgins女士提供的信息记录了澳大利亚联邦调查局处理证据摘要所涉及的一连串事件和电子邮件,该局首先通知检察长,证据摘要已于去年8月6日送达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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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写信给警方,要求确认到底送达了什么,并要求确认没有送达一份敏感材料清单,包括咨询记录和主要证据视频。

当警方随后确认敏感的不可披露的材料确实被交给了被告方时,公诉人写信给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局,表示 “深切关注,概述了立即采取补救行动以收回和销毁证据摘要的要求,并寻求相关人员的声明,概述为什么和如何将摘要直接送达给被告方”。

澳大利亚联邦调查局随后写信给辩方,要求他们删除该简报。公诉人随后向被告方送达了一份没有违规材料的简报副本。

公诉人直接联系了被告的律师沃里克-科恩(Warwick Korn),以确认他对澳大利亚联邦调查局的电子邮件采取了行动,科恩先生告诉他,他没有访问过该材料,但不知道如何删除。

Korn先生随后在10月初给AFP发了电子邮件,确认 “就你们(在送达法院出庭通知时)送达给我的U盘而言,我没有查看、下载或打印该U盘中的任何材料”。

“原因是,在收到USB后不久,我就打开了U盘,并简单地看到了U盘上列出的项目文件夹的名称。在我看来,它不像公诉人的起诉书,当然也不像我在新州地区法院系统中所习惯的形式。我认为,它看起来像,我可以称之为调查员摘要,我的意图是等待,看看澳大利亚首都地区主任办公室会送达什么摘要。”

公诉人并不满意,并向澳大利亚联邦调查局发送电子邮件,要求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

针对公诉人要求了解是谁决定将辩护状直接交给辩方的问题,法新社向公诉人通报了该警察的姓名,并说 “他做出这一决定和指示的理由如下。

公诉人的一位发言人说,他拒绝就此事发表评论,因为此事目前正在法院审理。

澳大利亚首都地区警方发言人证实,”最近收到了一份关于调查2019年发生的涉嫌性侵犯的投诉。虽然这项投诉正在进展中,而且与之相关的事项已提交法院,但澳大利亚首都地区警务部门无法提供进一步评论”。

已征求科恩先生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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