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利-斯蒂格尔说,在政治广告中撒谎是 “完全合法的”她说的对吗?

扎利-斯蒂格尔说,在政治广告中撒谎是 "完全合法的"她说的对吗?

随着选举迫在眉睫,错误信息似乎比比皆是,人们对误导性政治广告的前景表示担忧。

独立联邦议员扎利-斯蒂格尔提出立法,以防止在联邦选举期间散布虚假信息,她的网站声称。”在政治广告中撒谎是完全合法的”。

她在2021年9月17日的一次电视采访中重复了这一说法,认为 “虽然我们有误导性和欺骗性的立法来捕捉对事物撒谎的广告,但我们的政治广告却可以自由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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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是否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人们在政治广告中撒谎?

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ABC事实核查部进行了调查。

Steggall女士的说法很接近事实。

事实核查组织咨询的专家说,没有全面的联邦法律来防止政治广告中的谎言,尽管他们说现有的法律可能适用于狭窄的情况。

例如,《联邦选举法》禁止误导性的政治广告,但仅限于影响投票过程的情况。

虽然南澳和澳大利亚首都地区确实有法律对政治广告的内容进行更广泛的监管,但它们并不包括联邦选举。

禁止欺骗性或误导性行为的消费者法可能适用于社交媒体上的一些言论,但通常不会延伸到政治领域。

国家广告商投诉机构和联邦通信监管机构都没有评估政治广告的事实内容。

扎利-斯蒂格尔说,在政治广告中撒谎是 "完全合法的"她说的对吗?

社交媒体平台采用了自愿守则来监管错误信息和虚假信息,该守则在承认澳大利亚法律的首要地位的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排除了由政治家授权的材料。

在极少数情况下,人们可能会对政治广告中的伤害或诽谤提起诉讼。

然而,专家们说,追求这一点将落在个人身上,在诽谤的情况下,对有关政策的索赔没有什么区别。

Steggall女士谈到了 “政治广告”,它的定义很广。

正如墨尔本大学的萨利-杨教授在2010年维州的一次调查中所说,它可以包括政府为解释其计划而做的广告,以及游说团体和私人利益集团,如工会和企业领导人为影响公众舆论和说服政治家而做的广告。

然而,她说,”‘政治广告’一词最常被用来指政党和个别候选人制作的广告,这些广告在竞选期间播放,目的是说服选民为他们投票”。

除其他事项外,Steggall女士的法案旨在禁止 “与事实问题有关的”、”在重大程度上具有误导性或欺骗性 “的陈述。

这一规则将适用于符合《选举法》所称 “选举事务 “定义的任何事物。

广义上讲,这意味着任何公共通信,无论作者是谁,其主要目的是在联邦选举期间动摇选民。

这不仅能捕捉到付费广告,还能捕捉到社交媒体的帖子,例如。

昆士兰大学的法律教授格雷姆-奥尔(Graeme Orr)告诉《事实核查》,鉴于 “如今的竞选活动是通过播种备忘录来完成的”,这些备忘录不仅在网上传播–包括通过机器人–而且还被主流媒体的支持者所接受和传播,因此仅仅关注付费广告是 “有点不够 “的。

虽然斯蒂格尔女士声称,在政治广告中撒谎是 “完全合法的”,但她也承认确实存在一些法律。

自1985年以来,南澳禁止任何 “包含声称是事实陈述的声明,但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准确的和误导性的 “选举广告。

2020年,澳大利亚首都地区通过了一项类似的法律,在该年的选举后生效。

其他州还没有这样做,尽管维州的选举事务委员会最近在2021年9月建议采用这一想法。

重要的是,这些法律并不适用于联邦选举。

正如Steggall女士所指出的,在商品或服务的广告中撒谎已经是违法的。

2010年《竞争和消费者法》第18条规定,一个人不得 “从事具有误导性或欺骗性或可能误导或欺骗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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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不是意外,消费者监督机构解释说。”如果一个企业的广告、促销、报价、声明或其他表述给你留下的整体印象在你心中产生了误导性印象……那么这种行为就有可能违反法律”。

对于 “吹牛”,或者是疯狂夸张到没有人会认真相信的说法,则是一个例外。

莫纳什大学宪法学副教授卢克-贝克告诉2019年的一个联邦议会委员会,这些概念 “在澳大利亚法律中得到了很好的确立”,并且 “被法院所理解”,但它们并没有延伸到政治广告。

大卫-贝内特(David Bennett)是一位大律师,也是前澳大利亚总检察长,他告诉《事实核查》,关于欺骗性行为的法律 “往往局限于贸易和商业,而不适用于贸易和商业之外”。

墨尔本大学的消费者法专家Jeannie Paterson说,政治传播 “绝对不是《澳大利亚消费者法》中要求的’贸易或商业’中的误导行为的责任”。

然而,她补充说,社交媒体平台–本身就是贸易或商业–可以想象会因为允许误导性声明的传播而触犯消费者法。

“帕特森教授说:”他们必须知道这是假的,并作出决定,保持信息。

然而,她说,这 “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二阶机制”。

Steggall女士将政治广告描述为 “自由竞争”,尽管其他法律可能会发挥作用。

例如,有诽谤法,旨在保护人们的个人声誉(尽管它们不适用于议会内部的言论)。

奥尔教授说,一些州,如昆州,明确禁止在州选举期间对候选人进行诽谤性言论。

然而,他补充说:”大多数政治辩论是关于想法和愿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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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如果你想一想公投,它都不是真正关于个人的。”

贝克博士还告诉《事实核查》。”投放误导性和欺骗性的政治广告,没有什么必然的诽谤性”。

另外,帕特森教授说,个人也可以对广告中的 “疏忽性错误陈述 “造成的伤害提起诉讼。

她说,通常情况下,过失并不适用于政治家,但如果一个人受到伤害–比如说,由于没有接种疫苗–他们可以采取法律行动。

但贝克博士和帕特森教授都告诉《事实核查》,对诽谤或过失的制裁并不能为误导性政治广告提供监管或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相反,他们依靠个人通过法院寻求赔偿,这可能是一个缓慢而复杂的过程。

澳大利亚对商业广告采取自我监管制度,其投诉程序由广告标准组织管理。

该机构听取某些关于误导性广告的投诉,但只针对儿童或与食品和饮料或环境有关的情况。

“政治广告和有关社会问题的广告……不在广告标准的职权范围内,”它以前曾告诉事实核查。

广告标准》的网站解释说。”目前,没有法律要求政治广告的内容必须符合事实”。

澳大利亚通信和媒体管理局(ACMA)负责监管澳大利亚的广播和电信。

但当涉及到政治广告时,其规则并不侧重于内容。

例如,他们要求允许所有政党播放选举广告,并在选举日之前的三天 “禁播期 “内停止此类广告。

这些规则还规定了给予广告的播放时间上限,并涉及记录保存和 “授权”。

授权指的是要求选举广告显示细节,如广告背后的人的姓名和地址。

虽然该机构监督各种要求新闻和时事准确性的行为准则,但它以前曾告诉Fact Check,”广告的准确性 “并不 “属于ACMA的职权范围”。

专家告诉《事实核查》,没有直接针对政治广告内容的广泛法律。

1984年,霍克政府修改了《选举法》,禁止 “任何包含声明的选举广告”,这样的法律曾短暂存在过。(a)不真实;和(b)是或可能是误导性或欺骗性的”。

该修正案在同年被废除,从未见过选举。

这些天,澳大利亚选举委员会(AEC)表示,它 “在监管选举广告的政治内容方面没有作用”。

然而,它指出,该法第329(1)条对 “可能误导或欺骗选民的投票方式 “的选举广告规定了有限的罪行。

贝克博士说,虽然这涵盖了关于投票过程的谎言,如填写选票的技巧,但 “这并不能阻止政客和其他人对政策或他们的对手撒谎”。

当涉及到联邦选举时,社交媒体不受ACMA对广播公司禁播期的限制,尽管某些人的广告和帖子现在要遵守AEC的授权规则。

除此之外,对政治内容的监管也不多。

围绕错误信息和虚假信息的规则载于行业组织DIGI制定的自愿守则,该组织的成员包括Twitter、Facebook和Google。

正如DIGI所解释的那样,该守则承诺建立 “保障措施,以保护澳大利亚人免受网上虚假信息和错误信息的伤害,并采取一系列可扩展的措施,减少其传播和可见度”。

该守则承认澳大利亚法律的首要地位,包括选举广告,但在其他方面基本上豁免了 “政治广告或政党授权的内容”。

这并不是说这些平台在处理政治广告方面无所作为。

例如,推特自2019年起禁止所有付费政治广告,认为 “政治信息的影响力应该是赢得的,而不是买来的”。

扎利-斯蒂格尔说,在政治广告中撒谎是 "完全合法的"她说的对吗?

脸书已经寻求改善识别和透明度,建立了一个广告库,其中有围绕授权和支出的细节。

两家公司通常都不会删除误导性的帖子,尽管Twitter正在进行一项试验,让澳大利亚用户标记错误信息,而Facebook已经与第三方事实核查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内容附加警告并减少其可见度。

扎利-斯蒂格尔说,在政治广告中撒谎是 "完全合法的"她说的对吗?

奥尔教授说,”关于政治言论和真相,没有适用于广告的一般规则”。

贝内特博士在提到《选举法》中的狭义条款时说,”除了一个条件”,斯蒂格尔女士 “基本上是正确的”。

帕特森教授告诉《事实核查》,虽然这 “不是一个免费的”–因为确实存在对误导性广告的一些制裁–但斯蒂格尔女士的说法 “大致是真实的”。

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教授乔治-威廉姆斯说,在没有国家法律的情况下,”政党和候选人有可能在竞选中撒谎而不承担法律后果”。

“有一些限制[如诽谤],但这些限制很少,而且很有限。”

主要研究人员。大卫-坎贝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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