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逃税指控中,ATO对受欢迎的信托公司采取了措施

2.2万亿元的信托行业正受到澳大利亚税务局越来越多的审查,因为人们担心随着信托的日益普及,它们正被个人和公司更加明目张胆地用于操纵税收。

在最新的case中,涉及与信托和公司的安排主要用于避税的指控,ATO利用反避税条款挑战受托人的酌情分配。

Coleman Greig律师事务所的税务和养老金律师和顾问Peter Bobbin说:”ATO对合理使用全权信托没有问题。但是,任何非常复杂的事情,如果有些步骤不能解释为普通的,就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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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税务专家称,ATO最近发起了两起引人注目的case,涉及《税法》第100A条规定的反避税措施,使用的是之前公布的裁决和关于其应用的声明。

信托是国家最常用的投资和商业结构,涉及从家庭遗嘱到拥有主要基础设施和建筑的数十亿元的管理投资计划。

根据ATO的数据,在2019-2020年的税收年度,有超过90万个信托,资产约为2.2万亿元,受益人从国家的财富家庭到大多数养老基金成员。其中,约74.5万个是全权信托,约55.8万个在该财政年度报告的资产为8360亿元。

“ATO有意为反避税注入新的活力,并且还在应用其他的反避税规则,针对被设计的税收安排,”Bobbin说。

“在适当的时候,ATO会辩称某些税收后果情况也是假的。”

ATO最新的caseGuardian AIT和另一个等待上诉裁决的caseBBlood,都涉及所谓的反避税措施和以避税为唯一或主要目的的信托分配。

卫报》的案例涉及一种 “洗衣机 “安排,即信托公司赚取收入,将其分配给其拥有股份的受益公司,然后将收入作为股息返回给信托公司。

法律事务所Hall and Wilcox的税务主管Frank Hinoporos说,这种信托结构使其有可能落入ATO的 “红色区域”,这意味着它将被密切审查,因为怀疑其目的是非法减税,或受益人以外的个人或实体获得好处。

ATO之所以败诉,是因为没有证据表明信托公司和公司之间有协议,即公司的任何红利都会回到信托公司,尽管有这种情况。

Hinoporos说,法院仔细审查了纳税人从其会计师那里得到的与作为年终税收计划一部分的分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他补充说。”任何涉及避税的case的结果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事实。这不应该被解释为对这样的安排的全面认可。所以要谨慎行事。”

全球咨询公司BDO的税务合伙人Mark Molesworth补充说。”顾问的意图不能被归于客户,除非客户知道该意图。这与ATO最近定稿的指导意见相悖”。

莫尔斯沃思说,ATO将需要 “重新思考和重新起草 “最近发布的关于第100A条的指南。

他说:”不幸的是,关于反避税条款对酌情分配的应用,没有向受托人提供明确的指导。使用全权委托信托的普通澳大利亚纳税人需要更明确的指导方针,说明什么是可接受的,什么是不可接受的。”

在Bblood案中,ATO成功地辩称第100A条适用,因为该信托的结构过于复杂,无法解释为 “普通的商业或家庭交易”。该案正在上诉中。

ATO拒绝对这两起case发表评论。但是,联邦政府已经为ATO提供了额外的资金,以扩大其避税工作组的工作范围,审查富人和私人团体的避税和违规行为。

税务调查员可以根据需要深入调查一个信托基金的付款情况,而不是受目前两年或四年的限制。

信托很受家庭的欢迎,他们希望用税收有效的结构来持有和管理他们的资产,包括小企业。它们可以由一个人或一对夫妇设立,他们通常是受托人,为他们的子女和其他后代持有资产。

越来越多地使用信托进行遗产规划也受到了法院的审查。

第三起备受瞩目的case涉及受托人在流行的家族信托中的作用,此前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发现,由年迈的父母设立的2,300万元基金的受托人未能表现出 “对他们两个孩子的真正和真正的考虑”。该裁决挑战了受托人在进行分配时应考虑的问题,他们如何向受益人传达这一决定,以及受侵害的受益人挑战其决定的可能途径。

税务专家称,从最近的案例中,受托人得到的教训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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