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对 “难以理解的、可怕的、复杂的 “破产法进行审查

政府亲自挑选的负责审查拼图的一小部分的小组说,澳大利亚的破产框架是 “一个不可逾越的泥潭,令人恐惧、复杂和未知”。

尽管职权范围有限,但被委托研究政府2017年对董事的安全港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的小组意外地呼吁对破产问题进行 “深入的整体 “研究。

这样的审查不仅要看过去30年中法院的结果,还要看该框架如何影响贸易伙伴、当地和外国资本市场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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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包括公共和私人)的来源方式,以及债务和股权资本市场的全球化,只是说明了2021年的澳大利亚与20世纪90年代初的澳大利亚有很大的不同,”小组说,并指出上一次重大审查是在1988年。

该小组由Arnold Bloch Leibler合伙人Genevieve Sexton担任主席,成员包括KordaMentha的Leanne Chesser和Duff & Phelps-Kroll的Stephen Parbery,小组表示更广泛的审查将是 “非常有价值的”。

“也许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是澳大利亚的破产法本身,”该小组说。”对于许多非律师和非破产专家(事实上,许多律师和破产专家也是如此)来说,这是一个难以逾越的泥潭,令人恐惧、复杂和未知”。

他们说,应考虑平衡债务人、债权人和更广泛的社区的竞争利益等事项,以及董事可接受的行为基准,这将受到资本市场和海外贸易伙伴的欢迎。

在公司重组过程中,谁应该承担财务风险的问题,以及在整个过程中保护利益相关者利益的最有效程序是什么,也应该被考虑。

塞克斯顿女士说,安全港条款–为董事提供保护,使其在试图挽救濒临破产的企业时不受破产交易法的影响–与破产框架的几乎所有其他领域相互交叉。

“她说:”如果不看你的安全港是什么,你就无法真正看清安全港。”我认识到[政府]在这一领域做了很多工作,但当你从整体上看问题时,你会得到最好的结果。

需要对 "难以理解的、可怕的、复杂的 "破产法进行审查

该小组总共提出了14项建议。对安全港制度的技术性修改基本上得到了政府的同意,但对更广泛的审查的建议则不那么受欢迎。

助理财长迈克尔-苏卡(Michael Sukkar)的官方回应说:”政府有一个广泛的议程,涉及改善澳大利亚小型和大型企业的破产框架的措施,”。

在其他建议中,有必要为安全港条款制定一个通俗的英语 “最佳实践指南”。政府同意该建议,由企业监督机构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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