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沽和认购期权是一种避税计划吗?

在新州,转让税应在购买土地合同签署后三个月内缴纳。如果预计销售不会在三个月内完成,理性的购买者会考虑其他方式来保证房产,而不签署合同,直到接近完成日期。推迟缴纳税款就是节省税款。

一种选择是与土地所有者谈判一个看涨期权。赎回选择权规定受让人有权要求土地所有者在赎回选择权期间签署一份合同。通常情况下,约定的合同形式会附在期权协议中。

然而,土地所有者可能希望在看涨期权失效的情况下,能够确定销售的进行。为了适应这种情况,看涨期权的受让人可以向土地所有者授予看跌期权。认沽期权使土地所有者有权要求认购期权的受让人在认沽期权期间签署合同。这个时期通常从看涨期权到期日的第二天开始,持续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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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澳,有适用于 “同时认沽和认购期权 “的特殊责任规则。这个术语是指在同一时间,在同一当事人之间,对同一财产存在认沽和认购期权,尽管期权期限可能不同。除了有限的例外情况,这种期权被认为是一种销售协议。就西澳的税收而言,它们的待遇与有条件的合同类似。如果其中一个选择权被行使,则可在合同的应付税款中抵扣。或者,如果选择权失效或终止,则可获得退税。

新州没有同等的关税规则。然而,从今年5月19日起,新州确实扩大了一般反避税规则。在一个重大变化中,这些规则现在涵盖了涉及 “推迟缴税 “的计划(除了避税计划)。

由于这一变化,对于今年5月19日或之后签订的有关新州土地的所有看跌和看涨期权安排,有必要考虑该安排是否是一个推迟纳税的计划,根据一般的反避税规则可以评估。

此外,新州是第一个引入 “发起人惩罚 “规则的州,该规则也从今年5月19日起适用。关于避税计划,这些规则可能适用于任何 “推销该计划或以其他方式鼓励该计划的发展或对其感兴趣 “的人。可适用于推广者的民事处罚是个人最高112万元,公司最高555万元。

该规则确实规定,一个人不是发起人,”仅仅因为该人提供关于该计划的建议”。然而,这是一个有限的例外,主要与有资格提供法律咨询的律师有关。参与推广新州避税计划的其他各方,现在可能包括看跌期权和看涨期权,可能面临重大罚款的风险。

由于这些原因,新州税务局就认沽和认购期权可能触发一般反避税规则(以及潜在的发起人惩罚规则)的情况提供明确的指导将是至关重要的。

如果没有类似于西澳大利亚的特殊关税规则,该指南还需要解决在实践中如何征收关税的问题。例如,如果其中一个选择权被行使并签署了合同,是否会对合同的关税进行抵扣?如果选择权失效或被终止,是否会有税款退还?

值得注意的是,反避税规则只适用于以避税或延期纳税为 “唯一或主要目的 “的计划。新州税务局可能会接受一些认沽和认购期权服务于与税收无关的商业目的,因此,反避税规则并不适用。

看跌期权和看涨期权经常被用于以重新规划或开发审批为条件的购买。如果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审批,可以延长看涨期权的期限。行使看涨期权时应支付的税款通常高于签署有条件合同时应支付的税款(由于土地价值增加)。

选择权还可以提供额外的时间,以便在签署合同之前建立特殊用途的车辆,并排定资本投资者。

对于新州税务局、纳税人和顾问来说,确定这些情况和其他情况中哪些是可接受的非关税相关目的将是一个重大挑战。可以寻求私人裁决,但这并不总是可行的。

Matthew Cridland是K&L Gates的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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