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土地税豁免及优惠完全指南(land tax concessions)

豁免和优惠

根据您拥有的土地类型和使用土地的方式,您可能有资格获得土地税豁免。可能适用的豁免包括:

  • 主要居住地
  • 初级生产用地
  • 宿舍
  • 低成本住宿
  • 住宅和房车露营地
  • 养老机构
  • 托儿所

根据1996年《税务管理法》,州政府可以对提供误导性和/或虚假信息或故意逃避提供信息的要求的行为进行处罚。州政府会进行调查和合规性检查,以确保只向有权获得豁免的客户提供豁免。根据互惠权力安排,州政府还可以从澳大利亚税务局(ATO)获取信息,以进行土地税管理。

澳洲土地税豁免及优惠完全指南(land tax concessions)

主要居住地

您可以为您作为主要居住地(您的住宅)使用的土地申请豁免。

澳洲房产

此项豁免的一般要求是,您必须:

  • 每个家庭只能申请一次豁免
  • 在征税之前已连续使用及把该土地作住宅用地
  • 已将该土地用于住宅用途
  • 是一个自然人,该豁免不适用于部分或全部由公司拥有或由特别信托基金持有的土地

有关主要居住地豁免的更多信息,请参见税收规则。

在申请豁免时,您可能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例如但不限于:

  • 显示使用情况的电费单
  • 煤气单
  • 房屋和财产保险单

市政厅的地价和水费是不可接受的文件,因为这些文件不能证明您居住在该房产中。

不同类型的主要居住地优惠(更多信息见下文):

  • 搬家
  • 迁入前的建造或装修
  • 远离家乡生活
  • 遗产
  • 通过公司或信托拥有
  • 将您的部分房屋出租
  • 利用您的房子做生意
  • 混合用途房产
  • 其他

搬家

如果您在上一年的12月31日购买了一个新的住宅,并且仍然拥有以前的住宅,您可能有资格享受这两处房产的地税优惠。

如果要符合资格,您必须:

  • 在上一年的7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获得所有权
  • 翌年12月31日前入住新家
  • 只将新的房产作为你的主要居住地,除非在你接收房产时,租户根据现有的租约占用了该房屋。

此外,你必须在上一年的7月1日之前是你之前房产的唯一居民,并且不能从中赚取任何收入,但以下情况除外:

  • 准予居住
  • 买方在结算前签订的合同,作为销售的一部分。例如,该物业已出租给租户。

迁入前的建造或装修

从2017年纳税年度开始,如果你计划建造或装修,你可以在获得所有权后的四年内申请优惠。如果在你成为业主时,有租客或其他人入住,你只能在他们搬走后才能申请优惠。

要符合资格:

  • 你必须在建筑完工后,连续居住在该房产中至少6个月。
  • 一旦开始施工或装修,你就不能从房产中获得任何收入。
  • 您和其他任何人只能将土地用于合法目的。
  • 根据当地的规划法律,该土地不得选择建造两个以上的住宅或单元房,包括在与相邻土地结合时。
  • 您或其他家庭成员不得拥有并占用其他主要居住地。

远离家乡生活

如果您搬出您的主要住所,住在不属于您自己的住所,您可以申请豁免。您最多可以申请6年的豁免,如果您不能在该土地上居住,例如由于装修,则最多可以申请4年的豁免。

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在搬离之前,已经连续居住了至少6个月。
  • 未拥有其他主要居住地。
  • 赚取的收入只够支付基本的物业费用,如差饷、水费和其他设施的费用。
  • 不要在一年内将房产出租超过6个月–如果你将房产出租超过6个月,你必须在下一年缴纳地税,除非你在12月31日前搬回房屋。

遗产

当一个人去世时,他们的房屋将免交土地税,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的任何一个:

  • 直到所有权转让给除其个人代表或遗产受益人以外的其他人
  • 在去世后两年内

如果有人还住在这套房子里的话,就可以免交地税:

  • 根据死亡者的法定遗嘱,允许居住在那里
  • 不是房客,但在房主去世时占用了该房产,并得到去世者的个人代表允许继续居住在该房屋中

通过公司或信托拥有

如果你通过信托或公司拥有你所居住的房屋,你必须在出现以下情况下时缴纳土地税:

  • 土地由一家公司拥有或与一家公司共同拥有 除非该公司是 “受托公司”,或者是作为优惠信托受托人的公司。
  • 因为你是受托人而拥有土地。
  • 土地由一个特别信托的受托人拥有。

将您的部分房屋出租

如果您将部分房屋出租并获得收入,您仍然可以申请豁免,只要您的房产租赁满足以下条件:

  • 一个房间
  • 套房
  • 单元房
  • 一室一厅
  • 一室一厅
  • 两个房间,由两个不同的租户居住。

如果您租赁了更多的房屋,您可能有资格获得部分豁免。

利用您的房子做生意

如果您在家中开展一些业务,您可能需要为用于工作的财产比例支付土地税。

如果您主要在其他地方开展业务,而且家中只有一个房间有时用于工作,例如家庭办公室或工作室,您就不必缴纳土地税。

混合用途房产

有些土地用途可免交土地税,或可享受优惠税率。

如果土地部分用于业主的主要居住地,部分用于其他非豁免用途,则仍有可能就该物业中用作PPR的部分申请减免土地税。应税土地价值将按一个允许的比例减少。

其他类型的豁免

初级生产用地

在以下情况下,您的土地可能会被免除地税:

  • 它被划为农村、农村住宅或非城市的土地
  • 它主要用于初级生产,而你则销售由此产生的产品。

初级生产可以包括:

  • 维持动物的自然增长,或出售他们或他们的身体产品。
  • 种植农作物出售
  • 养蜂卖蜜
  • 种植花卉或蘑菇出售
  • 商业捕鱼和商业养殖鱼或牡蛎。

商业性植物苗圃也可以豁免,但如果主要活动是养护植物向公众出售,则不能豁免。

即使不是所有者的人将其用于主要生产,该豁免也适用。

没有被划为农村、农村住宅或非城市的土地仍然可以豁免,如果你能证明主要用途是初级生产,并且:

  • 具有重要的商业目的或性质
  • 你的生产水平足以进行商业活动,而不仅仅是作为一种爱好
  • 无论是否获得利润,该活动的目的是为了连续或重复的获得利润。

初级生产是根据每年12月31日的活动进行评估的。

我们可能会考虑12月31日之前或之后的一些活动,特别是如果土地目前处于休耕或干旱状态。

你应该用以下文件来支持你的要求:

  • 财务记录
  • 国家牲畜鉴定计划资料
  • 报表或向有关部门提交的证据
  • 进销存凭证
  • 地产的平面图

要了解你是否有资格获得豁免,请参阅初级生产用地的税收规定。

宿舍

如果在上一年度你的宿舍满足以下条件,那么你的宿舍可以免交地税:

  • 至少有80%的住户是长期居住者
  • 你的收费没有超过当年的最高收费标准。

要了解你是否有资格获得豁免,请参阅主要用于寄宿房的土地使用和占用的税收规定。

要在线申请这项豁免,你需要以下信息:

  • 在公平交易中心注册的日期
  • 用作宿舍或辅助宿舍的土地的百分比。
  • 宿舍的租赁细节包括:
    • 可供住宿者使用的房间、套间或床位总数
    • 长期居民占用的房间、套房或床位数
    • 收取的关税是否超过了适用的收入裁定中规定的最高税率

你需要每年申请这项豁免。

低成本住宿

如果您的土地用于低成本住宿,并且距离悉尼邮政总局(GPO)5公里以内,则可免交地税。

要了解您是否有资格获得豁免,请查看主要用于低成本住宿的土地使用和占用的税收规定。

要在线申请这项豁免,你需要提供租赁协议的细节。

你需要每年申请这项豁免。

住宅和房车露营地

如果你拥有一个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居住的住宅或房车露营地,你可能有资格获得全部或部分地税豁免。

要了解你是否有资格获得豁免,参见主要由退休人员使用和占用的住宅园区的税收规定。

非营利组织

如果土地由非营利组织拥有或以信托形式持有,则有资格获得豁免,这些组织包括:

  • 慈善机构
  • 教育机构
  • 一个宗教组织

你的组织要符合以下条件:

  • 必须是以慈善、教育或宗教为目的,如照顾年老或身体不适的神职人员,或牧师及其妻子、寡妇或子女。
  • 不得为其成员的利益而开展业务。

要获得这项豁免资格,你必须概述你的组织的规章制度和目标,并证明收入不能分配给会员。

您需要提供:

  • 过去两年的财务报表
  • 您的最新年报
  • 贵组织的章程,或组织大纲和章程的副本。
  • 需要有证据表明,如果该组织解散,就不能向成员分配。

养老村、老年护理机构和疗养院

目前正在经营和入住的退休村、养老院和老年护理机构可免交地税。

要了解你是否有资格获得豁免,请看养老村和养老院的收入裁定免税规定。

申请豁免时,您可能需要提供证明文件。可接受的证明文件包括:

  • 有关当局(理事会或新州规划局)签发的发展批准书副本。
  • 核准图则副本(理事会或新州规划局)。
  • 入伙证副本(理事会或新州规划局)。
  • 根据《1997年老年护理法》第8-1条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相关批准书副本(理事会或新州规划局)

托儿所

完全用作托儿所的土地可获得豁免。服务类型包括:

  • 长时间日托服务
  • 家庭日托服务
  • 课外服务
  • 学前教育计划,包括那些在学校提供的计划。

要符合资格,您的机构必须是《国家儿童(教育和护理服务)法》(新州)所定义的教育或儿童护理服务机构。

此项豁免不适用于空地,或正在建设中的土地,即使是用于建设儿童保育或教育设施。

您必须在申请时附上您的批准信的副本。

国有土地或政府土地

国有土地是国家政府拥有和管理的租赁土地,由州政府缴纳土地税。

政府土地由地方市政局拥有和管理。

在下列情况下,土地可免交土地税:

  • 租约期限少于12个月,包括任何选择权下的期限。
  • 承租人是王室、地方或郡议会或公共当局;
  • 租约是在1987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而租约中有关应付租金的条款没有改变(只适用于向政府租赁的土地)
  • 租约是在1991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而与应付租金有关的租约条款保持不变(只适用于向地方和郡议会以及新州公共当局租赁的土地)。

社团、俱乐部和协会

包含用于社团、俱乐部或协会的建筑物的土地可免交土地税,条件是:

  • 社团、俱乐部或协会不是为了其成员的金钱利益而经营的。
  • 该建筑物的任何部分均不得用于向公众成员开放的商业活动。

土地可包括仅供社团、俱乐部或协会成员使用的停车场。

为成功的申请豁免,必须提供以下文件:

  • 章程及/或社团章程及条款的副本,以及任何修订的文件
  • 学会、俱乐部或协会过去两年的财务报表副本。
  • 最新年度报告的副本
  • 信托契约复印件(土地以信托形式持有的情况下)

土地附加税

下列签证持有者,如果在当期地税年度内连续居住200天,可免征其主要居住地的附加地税:

  • 永久签证持有者
  • 持有特殊类别签证的新西兰公民(第444类)
  • 伴侣(临时)签证持有人(309或820子类)
  • 退休签证持有人(第410和405子类)

你必须在相关纳税年度的3月31日前申请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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