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的遗产如何使混合的家庭分裂

混合家庭越来越多地因资产问题发生争议,这些资产已不复存在,因为它们已被卖掉以照顾幸存的父母,剩下的东西都归他们的亲生子女而不是继兄弟姐妹。

更长的寿命和混合家庭的急剧增加促使兄弟姐妹之间因资产而产生的法律纠纷激增–通常是家庭住宅,但也经常涉及珠宝、股票、私人公司和银行账户。

问题通常出现在家庭住宅被留给受益人(通常是父母一方的子女),但在立遗嘱者去世前房产被出售,通常是为了资助老年护理。通常,立遗嘱者可能没有能力更改遗嘱。

澳洲房产

例如,律师越来越多地参与到这样的case中:混合家庭中的夫妻共同购置了一处房产,并在各自的遗嘱中加入了镜像条款,规定在他们两人去世后,房屋将被出售,出售所得将在夫妻双方的子女之间分配。

“理论上很好,但是我们看到配偶一方死亡,然后幸存的配偶失去了能力,房子不得不被卖掉以支付护理住宿费用,”澳大利亚执行者信托公司的遗产管理全国经理玛丽-布朗内尔说。

“当管理遗产的时候,由于房子不复存在,赠与失败,第一配偶的孩子就会错过。”

这被称为 “赎回”(拉丁语,意为 “带走”),发生在遗嘱中作为礼物留下的东西在立遗嘱者去世时不再属于他们。

“遗嘱失败是因为当遗嘱人(立下遗嘱处置其财产的人)死亡时,该礼物不是遗产资产,”布朗内尔说。

“没有收到礼物的受益人通常会非常失望或愤怒,因为这不是他们所期望的。”

“这听起来不公平,但这就是正在发生的事情,”皮特尔伙伴咨询公司的客户总监安娜-哈克补充说。

“人们在写遗嘱时没有提前三、四、五步考虑他们遗留的资产是否需要由幸存的父母出售以资助他们的老年护理。”

法院裁定,受益人只能在有限的情况下要求赎回资产的价值,例如,资产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或者遗嘱人没有批准出售。

它也可能因为财产被盗、丢失或毁坏,如火灾或自然灾害而产生。

另外,赠与的财产可能会改变其在遗嘱中的描述方式。例如,遗嘱中提到某家公司的股份被另一家公司接管的情况。

解决问题的策略因各州和地区的不同规则而变得更加复杂。

例如,在新州,遗嘱的受益人对被指定为遗嘱人财务管理人或持久代理人的人出售的任何剩余收益拥有权益。类似的规定在维州和塔州也适用。

但在南澳大利亚,如果受益人的权利受到管理人或持久授权书行为的影响,可以向最高法院申请裁决。

律师说,随着混合家庭的增长,有争议的case数量正在急剧增加。

澳大利亚约有4%的家庭是混合家庭,随着更多的关系解体(由于分居、离婚或伴侣死亡)和新家庭的形成,这一比例继续上升。

根据澳大利亚家庭研究所的数据,这包括有两个或更多孩子的家庭,其中至少有一个是伴侣双方的亲生或收养的孩子,另外至少有一个孩子是其中一方的继子女。

以祖父母为首的家庭也有显著增加。

推动赎回的另一个因素是寿命的延长,导致更多的人进入老年护理院,而这些护理院是通过出售家庭住房来支付的,家庭住房是大多数遗产的主要资产,将在受益人之间进行分配。

根据生产力委员会的分析,在过去50年里,死亡年龄的中位数已经从69岁攀升至81岁,超过一半的家庭在父母去世后第一个孩子的年龄已经上升到55岁以上。

“哈克说:”许多遗嘱人没有问过,如果他们不得不进入养老院,而资产不得不被出售以资助他们的护理,他们的遗嘱会发生什么。

“但随着人们寿命的延长和家庭变得更加复杂,这是一个在规划遗嘱时成为优先考虑的问题。”

避免昂贵的家庭冲突的策略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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