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政府必须为第三阶段的减税提供理由?

莫里森政府的第三阶段所得税削减–离立法实施还有近两年的时间–正悬而未决,因为新政府的选举承诺是保留这些措施,而要求放弃这些措施的呼声却一浪高过一浪。

减税的理由很充分,但问题是,没有人提出来。如果政府能做的最好的事情是说他们必须坚持选举承诺,那么它的承诺很可能在2024年7月1日之前就已经崩溃了。

首相和财政部长必须说明这是正确的经济政策–即使这意味着要吞下过去的批评–并击退反对削减的虚假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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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届政府对减税的分阶段实施,使得第三阶段很可能最终陷入僵局。他们在2018年首次宣布,使他们在六年内受到政治和经济紧急情况的影响。当第二阶段的减税措施在2020年被快速推进两年时,前政府愚蠢地放弃了将其提前的机会。

如果第三阶段同样被提前,它将在今年7月1日生效,现在将成为财政家具的一部分,但莫里森政府似乎更有兴趣将预期的减税作为政治足球。

第3阶段在时间上与第1和第2阶段长期分离,也导致了它们之间的联系被丢失。它本应是一个分阶段的单一减税方案,但现在第三阶段被视为有利于高收入者的独立减税。第1和第2阶段有利于低收入者的事实被忽视了。

从过去的减税标准来看,整个方案的规模并不是特别大,只是在几年内抵消了税率的上升。

整个方案的理由是,它根据通货膨胀率更新了档次阈值–从而防止档次爬升提高平均税率–并且它通过削减一些边际税率产生了积极的激励作用;即32.5%的税率和37%的税率都降至30%,从而创造了一个从4.5万元到20万元的宽幅边际税率。

32.5%的税率和37%的税率带都是过去对税率表进行调整的结果,将它们合并后,税率表又回到了曾经存在的简化的四级设计。30%的边际税率与2000年作为消费税补偿方案的一部分而采用的税率相同。

第三阶段还将最高税率门槛从18万元提升到2024年的20万元。这不仅对高收入者过于慷慨,而且还远远不够。最高税率门槛上一次被提高是在2008年。仅仅将其与此后的消费物价指数挂钩,就会使其几乎达到25万元–而且这还没有考虑到未来两年的通货膨胀。

自2008年以来,较低门槛的增长百分比远远大于目前设定的2024年最高门槛的增长。

反对减税的主要论点是在预算赤字和支出上升压力的情况下的收入损失。最近,收入损失被放在了突出的位置,有一个误导性的10年总额为2400亿元的数据。实际上,这一损失还不到国内生产总值的1%,甚至还没有考虑到经济活动和应税收入增加所带来的积极反馈。

一个相关的论点是,当经济过热时,减税是一种需求刺激。然而,这搞错了时间。减税将发生在2024年,当时通货膨胀和需求过剩可能会减弱。

在任何情况下,取消第3阶段都不可能对赤字有利–政府只会在一段时间内花费额外的收入。相反,第3阶段已经被纳入预算预测,保持它有助于限制政府支出。

在关于减税的争论中,最关键的不是赤字,而是政府的规模,为其提供资金所需的收入,以及如何筹集收入。取消第三阶段的减税将符合那些认为政府开支需要增加,需要额外收入,特别是来自富裕阶层的收入的人的观点。

然而,即使你接受这种观点,也会有比提高所得税更好的方法来增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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